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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度扶贫开发项目 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2 09:02:5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关于下达2018年度扶贫开发项目

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事处)党委、政府:

    今年,省市确定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目标是: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建立精准脱贫长效机制,实现那家村、蔡家村、龙道村、咸家村、大黑山村等5个贫困村摘帽和1694名贫困人口脱贫。为保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18年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第一批)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总量

    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378万元,按照《辽宁省财政扶贫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提取其中3.6万元作为市扶贫办的项目管理费,余下374.4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扶贫、资产收益式扶贫。依据各乡镇(区)2018年产业项目、2018年脱贫人数等因素,将项目扶持资金下拨到各乡镇(区)。具体分配额度见附表。

   二、项目实施

   各乡镇(区)严格依据当年减贫任务和贫困人口脱贫需要,择优确定项目,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人员。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在市下达资金计划的7个工作日内报市扶贫、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工作要求

    按照市委《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的要求,各乡镇区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机制,健全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针对性,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一是由乡镇(区)提供发展产业脱贫的贫困户名单,上报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编报扶贫项目库。项目资金要到户到人,使扶贫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

    二是精准使用扶贫专项资金。所有项目的实施必须瞄准建档立卡户,项目扶持资金必须用于2018年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发展项目或资产收益方面。

    三是抓紧时间落实项目,做到项目计划到户、资金使用到户,确保年底前项目完工见效。请各乡镇(区)务必于3月5日前将2018年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凤城市2018年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情况统计表报市扶贫办。

    四是做好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工作。要按照省扶贫办的要求在镇、村两级进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并留存影像及时上报市扶贫办。

    五是省市审计部门将对脱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5年跟踪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随时追查,必要时追究责任。各乡镇(区)一定要按照“六个”精准实施脱贫工作,杜绝滞留、侵占、挪用、冒领、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附件:1.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表.xlsx

                    2.凤城市2018年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情况统计表.xlsx


 

 

 

凤城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2日

 

 

凤城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