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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公安局关于有奖举报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7/11 14:51:53 来源:凤城市公安局 作者:周玲

为了彻底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丹东市公安局的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暴力贿选,严重危害农村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和宗族黑恶势力。

2、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乱采和非法捕捞的矿霸、渔霸等流氓势力。

3、凤凰山、大梨树等景区出现的黑导游、黑出租车,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4、以高薪引诱招聘船员、出国工作,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5、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等涉企违法犯罪活动。

6、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聚众滋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务、恶意招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8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警队”的黑恶势力。

9、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的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

10、其它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1108128402,手机:13941582900(马警官)。

2、网络举报:QQ号:2245280040,微信:扫二维码

3、信件举报:邮寄地址:凤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打黑中队收,邮编:118100

三、奖励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防止打击报复。对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一经查实,将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10万元。

特此通告

 

凤城市公安局

201878

 

 


内容

凤城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110812840213941582900马警官。对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一经查实,将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