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html5
  • html5 slider example
  • slider in html5
  • html 5 slider
  • html5 slider template

我市即将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

发布时间:2018/07/23 14:04:57 来源:教育局 作者:高爽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精神,推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化建设,提高保教质量,根据省市文件精神,7月13日,凤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召开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培训会,安排部署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全市114所幼儿园园长参加了此次培训,教育局副局长马东旭、基础教育科副科长滕炜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督导室主任戴红主持。

马东旭介绍了此次评估的重要性,强调了幼儿园安全教育,督促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规范办园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戴红详细介绍了本次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定位和主要内容、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与以往评估的不同、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组织实施办法。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是加强对幼儿园的科学管理,实现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评估定位为:兜底线、保基本、抓规范,促发展。评估指标和评估内容坚持紧扣相关政策、保育与教育并重、硬件与软件并重、现实性与前瞻性并重、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等原则。督导评估周期为5年。在一个周期内,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

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包括:5项一级指标,23项二级指标,53项三级指标,194个评估点,主要采取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评估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几个方面。本次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由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印发督导评估通知、幼儿园自评、督导组实地督导、结果反馈、幼儿园整改、复查等评估程序,完成此次督导评估工作。

基础教育科高爽对全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进行演示。此次督导评估工作加强了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