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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06/24 15:29:00 来源:未知 作者:周玲

    丹东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

    采购评审专家的通告

    为充实和完善丹东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切实满足和保障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等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社会中介机构、高(中)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技术、经济、法律等各类专业活动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从上述单位退休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二、评审专家涉及的专业范围

    为满足政府采购多元化的发展需要,完善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专业结构和人员分布,本次招聘各类专业人员,重点招聘家具用具、办公消耗品、建筑材料、电能、图书档案、农林牧渔业、政法监测专用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计算机网络及软件、工程机械、车辆、电气设备、广播电视和电影设备类等方面的评审专家。

    三、申请评审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纪录;

    (六)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对达不到第2项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四、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独立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义务项下第四款内容);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以及其他非法干预评标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配合有关方面解答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的质疑,配合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复议和诉讼等事项;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申报材料

    愿意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填报丹东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电子表格可以登录丹东政府采购网http://60.21.141.206/在“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处下载),送至丹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二)文化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http://60.21.141.206在“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处下载),送至丹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二)文化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个人文化及专业简历;

    (四)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五)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六)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2张。
  
    在此次招聘之前已被聘为丹东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人员,应按照上述要求上报材料,重新予以复核确认。

    六、审定

    凡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人才,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评定,并在丹东政府采购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丹东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即可作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从事丹东市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评审专家名单将按照规定在丹东政府采购网(http://60.21.141.206/)全部予以公告。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活动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前。以后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开放式管理,每半年集中动态补充和更新一批。请各有关单位广为宣传,并积极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二)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为兼职性活动,报酬合理,工作自愿。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为评审专家积累专业实践经验、了解市场动态以及同业人员之间交流沟通提供了平台,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界专业人士积极申请。

    (三)丹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15-2128356

    传真电话:0415-2211262

    邮 编:118000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八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9006室

    Emai:ddcgb@163.com

    丹东市财政局

    2015年6月1日